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应当重点摄录以下内容:
执法现场环境;
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侵害人和证人等现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送达法律文书和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措施情况;
其他应当记录的重要内容。
执法现场环境;
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侵害人和证人等现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送达法律文书和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措施情况;
其他应当记录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