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2016年) 第二章 记录 第六条 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2016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记录 第六条 开展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时,应当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自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从现场带回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记录至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时停止。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