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第二条 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安派出所负责居住在辖区内的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的对象,是指在中国境内购房、租房居住以及在有关机构或他人家中住宿等不在旅馆住宿的外国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