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 第七条 公安机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戒带设置警戒区时,在场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指令,无关人员应当及时退出警戒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跨越警戒带、进入警戒区。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