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 第十条 公安机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对非法制造、贩买、使用警戒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