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2017年) 第三章 鉴定人的回避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2017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鉴定人的回避 第十一条 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鉴定人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