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登记管理部门 第七条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登记管理部门 第七条 登记管理部门不得收取鉴定资格登记申请人和鉴定人的任何登记管理费用。 登记管理部门的有关业务经费分别列入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年度经费预算。 第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