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2004年) 第四章 候问室的设置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候问室的设置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候问室必须经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