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年)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依法收取行政许可费用,必须向交费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