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2018年)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公安机关不应当受舆论炒作、信访投诉等人为因素影响,不当或者变相追究民警责任,加重对民警的处分、处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