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2018年)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201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民警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