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200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

责令单位限期整改治安隐患时,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详细列明具体隐患及相应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应当自检查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被检查单位。

单位在整改治安隐患期间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