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2006年) 第七章 法制服务、培训、调研和宣传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2006年) 第七十条 第七章 法制服务、培训、调研和宣传 第七十条 公安法制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参与开展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升级工作。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