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2006年) 第三章 立法和制度建设 第十条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2006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立法和制度建设 第十条 公安法制部门应当及时加强对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和监督检查,根据实施情况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