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2016年)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2016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申报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近两个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必须达到优秀。 申报省级以下优秀公安局、执法示范单位的,上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必须达到优秀。 申报优秀基层单位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