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分类处置。 ②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② 3. 分类处置。 ② 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既往发生的问题投诉的,视具体情况移交本级纪检、监察、信访、法制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① 目录 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