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分类处置。 ④ 对跨区域的重大案(事)件,在指挥本地警力处置的同时,可以视情报告公安机关负责人,将情况报告上级公安机关或者通报有关地区公安机关。有关地区公安机关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令或者案发地公安机关的通报后,应当迅速落实有关查缉措施,提供必要的协助,并随时与案(事)发地公安机关或者本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含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3. 分类处置。 ④ 对跨区域的重大案(事)件,在指挥本地警力处置的同时,可以视情报告公安机关负责人,将情况报告上级公安机关或者通报有关地区公安机关。有关地区公安机关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令或者案发地公安机关的通报后,应当迅速落实有关查缉措施,提供必要的协助,并随时与案(事)发地公安机关或者本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含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2) 处置群体性事件。 ④ 目录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