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下达处警指令。 (1) 明确管辖。110报警服务台(含指挥中心)向处警单位下达处警指令,应当遵循下列管辖原则: ① 属地管辖原则,指令案(事)件发生地或者报警人、求助人、投诉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警。 ② 就近管辖原则,指令距离案(事)件现场最近的单位、民警出警。对正在发生的紧急警情,应当就近调派警力先期处置。 ③ 业务管辖原则,指令公安机关主管业务部门出警。 ④ 对管辖暂不明确的案(事)件,应当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待管辖权明确后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 处置异地报警、求助、投诉。对异地报警、求助、投诉,需要即时派警处置的,应当在接警后按下列情形处理: ① 对报警人、求助人、投诉人不在案(事)发地,向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报警、求助、投诉的,案(事)发地110报警服务台应当问清情况,立即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同时… ② 对报警人、求助人、投诉人不在案(事)发地,向其本人所在地110报警服务台报警、求助、投诉的,所在地110报警服务台应当问清情况后,及时将警情通报案(事)发地11… ③ 对报警人、求助人、投诉人在案(事)发地使用移动电话报警时,由于技术原因通讯信号转入非案(事)发地的相邻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的,收到报警的110报警服务台应… ④ 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对发生在境外的案(事)件向境内报警、求助、投诉的,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后应当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将警情通报外事、旅游等相关部门。 (3) 对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 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紧急案(事)件或者事故报警,或者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在下达指令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及时通… ② 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投诉或者非紧急报警、求助,应当告知投诉人、报警人、求助人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投诉、报告、求助,并视情转告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对投诉人… ③ 承担城市应急处置主叫号码任务的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将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报警、求助电话转到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处置。 (4) 下达指令。在接受报警后,110报警服务台(含指挥中心)应当立即指令有关处警力量赶赴现场处置。 ① 下达处警指令应当准确、迅速,避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② 处警指令的基本内容包括:报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案(事)发时间、地点、目前状况以及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况。 ③ 对正在发生的紧急警情,在指令有关警种、单位出警的同时,应当按规定上报情况,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④ 本条第3款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执行。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