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9. 监督与救济。 ④ 其他不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 (9)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9) 9. 监督与救济。 ④ 其他不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 (9) 对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截留、坐支、损毁涉案财物,以及在涉案财物拍卖、变卖过程中弄虚作假、中饱私囊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 目录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