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6.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6.

6. 调用涉案财物。

(1) 因讯(询)问、鉴定、辨认、检验、检查等办案需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办案人员可以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调用涉案财物。调用结束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涉案财物归还涉… (2) 因宣传教育等工作需要调用涉案财物的,应当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 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详细登记调用人、审批人、时间、事由、期限、调用的涉案财物状况等事项。 (4) 调用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涉案财物。 (5) 调用人归还涉案财物时,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检查、核对。发现有损毁、短少、调换、灭失等情况的,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并报告调用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和涉案财… (6) 调用人未按照登记的调用时间归还涉案财物的,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应当报告调用人所属部门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责令调用人立即归还涉案财物。确需继续调用涉案财物的,调用人…
② 目录 (1)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