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移交涉案财物。 ④ 异地办案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办案的,应当在返回办案单位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办理移交手续;行政案件在提取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已将涉案财物处理完毕的,可以不办理移交手续,但应当将处理涉案财物的相关手续附卷保存。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5. 移交涉案财物。 ④ 异地办案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办案的,应当在返回办案单位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办理移交手续;行政案件在提取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已将涉案财物处理完毕的,可以不办理移交手续,但应当将处理涉案财物的相关手续附卷保存。 (2) 移交手续。 ④ 目录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