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不予受理、告知、受理和驳回申请。 ②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② 2. 不予受理、告知、受理和驳回申请。 ② 申请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① 目录 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