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1.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5) 参加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活动;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