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调解。 ② 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调解。 ② 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2) 程序要求。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复议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②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