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调解。 (1) 适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① 对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② 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2) 程序要求。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复议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3) 调解不成的处理。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③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