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当面听取意见应当制作笔录并载明下列内容:时间、地点及办案民警姓名;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基本情况;案由;申请人、被申请人陈述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各自的请求以及辩论的焦点;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