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6)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6)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6)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向公安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5) 目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