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6)

(6) 卷内文书材料的来源和形式应当合法,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部统一制定的相关公安行政法律文书的使用和制作要求等规定收集或者制作。公安部没有制定相关法律文书式样的,可以按照各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制定的文书式样的使用和制作要求制作卷内文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