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⑤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⑤ 3.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复议。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 费用。公安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④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