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6. 通知家属和有关单位。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6. 通知家属和有关单位。 (2) 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应当通知被决定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