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设置专门台账,载明进入办案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被侵害人)等与案件有关的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案由、进出办案区时间,饮食、休息情况,以及办案部门、承办人、看管人、使用的功能室等信息。因检查、维修、保洁等工作需要进入办案区的人,也应当载明其姓名、年龄、性别以及事由。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应当对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