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2.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5) 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