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