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7)

(7) 发现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在《当场处罚决定书》中注明,同时制作《收缴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一份连同违禁品交保管人,一份当场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