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1) 强制外国人出境的,对其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护照上的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应当予以注销。 (2) 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均须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具体办法按照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本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强制其出境的外国人,需要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的,按… (3) 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不具备上述证件或者签证的,应当事先同其本国驻华使馆… (4) 强制外国人出境的,该外国人应当办妥离境的机票、车票、船票,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 (5) 对有可能引起外交交涉或者纷争的案件,主管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案情和商定的对外表态口径等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需对外报道的,须经公安部、外交部批准。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