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使用强制措施的,应当尽量缩短羁押时间和办案时间。超过法定羁押期限不能结案的,应当立即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