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便民服务设施。接待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设置便民服务设施: (1) 统一外观标志标识。同一种类的窗口单位,应当设置统一规范的外观标志标识,便于群众识别、辨认。昼夜为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灯箱或者警示红灯,其他… (2) 合理划分功能区域。根据窗口单位的实际条件,合理划分工作区、服务区、等候区等相关功能区域,确保各功能区域能够相对独立、保持良好秩序,并在各功能区域设立相应的指示牌… (3) 完善基本服务设施。 ① 在服务区,应当设置服务台、宣传栏或者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便办事群众咨询、查询。 ② 在等候区,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置供办事群众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放置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样本,并根据情况变化… ③ 在工作区,应当设立警民联系箱、意见簿,并尽可能安装服务评价器、录音录像电子监控设备等,方便群众评价和监督。 ④ 根据窗口单位具体情况,按照内紧外松原则,适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防范处置突发情况,确保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 保持环境整洁有序。窗口单位各功能区域应当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办公区域各种设备、物品摆放应当整齐统一,各种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归集、保存。 (5)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