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刑满释放。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期间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执行期满,看守所应当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予以释放。具体程序,依照《看守所执法细则》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