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通过中国公安信息网获取的户籍信息、违法犯罪记录、出入境信息、在逃人员信息等材料,下载打印后由二名以上的侦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印章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