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卷内文书目录制作规范。卷内文书目录,是按照卷内文书材料的次序编排以供查找的文书材料的目录,不是一种法律文书。登记卷内文书目录,应当在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位置固定并编好页号以后进行。登记时,字迹要清晰、工整、不能潦草。现行的卷内文书目录由序号、责任者、文号、标题、日期、页号、备注七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