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制作或者收集的反映诉讼程序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等,应当归入诉讼文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