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排除证据。据以定案的物证、书证应当是原物、原件。物证、书证的照片、录像、副本、复制品、复制件,经与原物、原件核对无误,经鉴定为真实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为真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下列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排除证据。据以定案的物证、书证应当是原物、原件。物证、书证的照片、录像、副本、复制品、复制件,经与原物、原件核对无误,经鉴定为真实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为真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下列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 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