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3.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情况报公安部。 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第三十七章 审查判断证据 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