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公安机关报请许可。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公安机关报请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