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7. 不得使用枪支。公安民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7. 不得使用枪支。公安民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1) 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7.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