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案件重大复杂,确需再续封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