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提取方法。 (1) 提取现场痕迹、物品,应当分别提取,分开包装,统一编号,注明提取的地点、部位、日期,提取的数量、名称、方法和提取人。对特殊检材,应当采取相应的方法提取和包装,防止… (2) 提取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防止泄密。 (3) 提取现场痕迹、物品,应当制作《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写明物品、文件的编号、名称、数量、特征和来源等,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物品、文件持有人分别签名或者盖章。对于… 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