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1. 《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5) 现场绘图、现场照相、录像、《现场勘验笔录》等现场勘验、检查的原始资料应当妥善保存。现场勘验、检查原始记录可以用纸质形式或者电子形式记录,现场勘验、检查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现场签字确认,以电子形式记录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