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4. 决定。 (1) 期限。 ①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申请刑事复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② 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③ 对没收保证金决定和对保证人罚款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④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2) 中止刑事复议、复核。刑事复议、复核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刑事复议、复核,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① 案件涉及专业问题,需要有关机关或者专业机构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② 无法找到有关当事人的; ③ 需要等待鉴定意见的; ④ 其他应当中止复议、复核的情形。 (3) 恢复刑事复议、复核。中止刑事复议、复核的事由消失后,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及时恢复刑事复议、复核,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 决定种类。 ① 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维持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的复议、复核决定。 ② 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变更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的复议、复核… (5) 决定效果。 ① 经刑事复议,公安机关撤销原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当重新作出决定;撤销原没收保证金决定、对保证人罚款决定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或者罚款;认为没收保证金数… ② 经刑事复核,上级公安机关撤销刑事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执行;需要重新作出决定的,应当责令作出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法重新作出决定,重新作出的决定不… (15)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