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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3. 受理与审查。
  4. ② 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
  5. (6)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6)

3. 受理与审查。
② 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

(6) 对受理的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刑事复议案件,刑事复议机构应当重点审核下列事项:

(5) 目录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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